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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破坏游戏规则 (1 / 3)

当天晚上,田章明就给逾越网打了电话,说同意许越的条件。

第二天田章明就又来到了逾越网,签订了《延禧攻略》这部剧的电视台播放权。

许越之所以选择皖城电视台,一来毕竟是自己的家乡台,而且也承载了自己儿时的记忆,二来许越也知道,自己这种在网络上播放过一轮的网剧,即使再火,三大视频网站也不可能再用。

二线的电视台,有可能会用,但价格不会高,而且许越想谈条件是不可能的。

现在也只有皖城电视台这种垫底的电视台才会想要《延禧攻略》这部剧,而且许越还能谈一下条件。

许越提出的这种和收视率挂钩结算价格的模式,虽然业内也有很多人提出过,但手握作品的一方,往往不愿意冒这个险,能稳赚的,干嘛要和电视台分担风险呢。

皖城电视台,做出了电视台业页从没有人做过的一件事,那就是买了一部已经在网上播出过的网剧。

这在电视台里,属于头一遭。

而许越也办了一件演艺圈里没人干过的事情,那就是和电视台共享风险,把作品和电台的收视率挂钩起来。

按照逾越网和田章明签订的合约,以0.5%作为临界点,1500万为基础版权费用,版权费用会和收视率成正比。

1%的收视率,只有3000万版权费,这费用在业内已经是很低了,几乎可以说是贱卖了。

当初陈裕华的《欢喜姐妹》,何嘉山的《迷雾深林》卖给芒果台,可都是超过了3亿的。

就算苏靖《余火》这种战争题材不受欢迎,也卖了2亿多。

除了《欢喜姐妹》收视率比较高,何嘉山的《迷雾深林》和苏靖的《余火》最后的平均收视率也在2%左右。

按照业内来说,1%的收视率,价格至少也要在一亿左右才对得起这个作品的投入。

许越这个价格,已经很便宜了,几乎只有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

虽然《延禧攻略》网络播出过一次,但这只是会影响《延禧攻略》播出收视率的高低,并不会影响收视率的价格。

1%的收视率在电视台看来,价值是差不多的,收视率就是流量,而电视剧就是用来吸引流量的。

许越倒是没有特别在意价格的问题,反而注重的是自己所掌握的主动权。

和皖城电视台签约,许越掌握着绝对的主动。

比如电视台每天更新两集,永远会比逾越网晚半个月的进度,这就是的逾越网的播放不会受到影响。

而且许越卖出去的也不是永久的播放版权,而是只签订了三年而已。

而其他视频网站出的钱,几乎全是永久买断,而且还买断了作络播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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