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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屏幕上直播还在继续,只不过主播操作的英雄又死了,画面变成变得暗淡了不少。魏家安斜靠在椅背上,右手肘搭在椅背上,回头看向薇拉,对于对方的问题他的回答很果断:“好玩啊,就是好玩才玩啊。”

“哪里好玩?”薇拉又提出这么一个问题。

“你问我哪里好玩,我应该怎么回答呢?”魏家安想了想,“不同的游戏有不同的玩法,有的游戏卖点是精美的画面,玩游戏好像在看风景。有的游戏卖点是玩法多样,又或者是打击感强,拳拳到肉,一旦玩起来根本停不下来。有的玩家喜欢受虐,游戏的卖点就是受虐。有的游戏背景故事精彩,玩游戏比看小说更过瘾。反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我看你每天玩游戏,有这个时间做点什么事情不好?”薇拉突然就开始说教了。

“该工作的时候工作,该休息的时候休息。”魏家安说,“劳逸结合。”

“你不是一直抱怨工资低吗?把游戏的时间用来学习,现在肯定不是这个样子。”

“你说得有道理,如果能够把游戏的时间统统用来学习,现在肯定不是这样,问题每一次想要学习总是忍不住。”魏家安是喜欢游戏,不过自己做不到,至少不会说贬低努力人的话,“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直以来对学习不感兴趣,而且也没有天赋。还有说是工资低,其实对现在的工作、生活也算是满意吧。总之对未来没有想法,得过且过。”

每个人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人喜欢狩猎,有人喜欢冒险,哪怕是涉足危险,认识的一个精灵德鲁伊最喜欢做的事情是每天变成猫趴在屋顶晒太阳,那才是虚度光阴,又不是小孩子非要别人认同自己的观念,薇拉微笑一下不置可否,顿了顿看向电脑屏幕,岔开话题:“那是什么游戏?”

“DOTA2。”魏家安转过头,看了眼电脑屏幕回答。一款即时对战游戏,以前很喜欢玩,其中又最喜欢OMG也就是技能征召模式,记得上次看STEAM上显示已经有超过1500个小时时间,不过现在玩得比较少了,主要是害怕输。偶尔玩一下,赢一把赶紧不玩了,输了的话非要赢回来。如果一直输,偏偏又没有时间玩了,得,短时间心情别想舒服。

“那个游戏有什么好玩的?我看那个人一直死。”薇拉说,“拿着两把斧头,又是召唤猪的,又是召唤鹰的,最后人也死,猪也死。”

魏家安好笑起来,他说道:“他是一直死没错,但如果一直杀人就好玩了。”

薇拉一本正经说:“杀人可不好玩。”

“你杀过人?”这些天一起生活下来,生活没什么特别的,魏家安差点忘记了,对方来自异世界,穿着铠甲拿着斧头上战场的,如今铠甲和武器双刃斧就放在衣柜上面,并不是什么普通人。

“杀过,杀过许多,帝国的敌人。”毕业就进入军队当中成为龙骑士,也是那个时期获得骑士头衔,现在作为龙骑将领着一整个编制的龙骑士团,其实也就是那么几十个人,驯服飞龙是很困难的事情,闭上眼睛全部都是骑着飞龙从天空俯冲下去的画面,薇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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