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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举、科举 (1 / 3)

古代的武举考试考的是:举重、骑射、步射、马枪、才貌、言语等技术。

1、马枪是测试马上用枪技能的方法。具体为:断木为人,戴方版于顶上,凡四偶人,互列埒上。驰马入埒,运枪左右,触必版落,而人不踣。“马枪”课试法还规定,“枪长一丈八尺,径一寸五分,重八斤。”刺中三版或四版为上,二版为次上,一版及不中为次。

2、步射为射草人,中者为上,虽中而不法者为次上,虽法而不中者为次。

3、材貌是身体素质外型挑选。以身高六尺以上,“躯干雄伟”者为次上,以下为次。

4、言语要求在课试提问中“应对详明,并有神采,堪统领者为上,无者为次”。

5、中国历史上的武举制度创始于唐代。武举的兴盛是明清两代,特别是在清代。明朝武举创制甚早,但制度一直没有确定下来。清代情况大不相同,重视程度大大超过明代。加上国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严密,录取相对公正。

6、唐代武则天始创选拔武将的武举考试。至清朝时改称武科。历史上武举推崇武举制度的武则天一共进行过约五百次。相对于文科举,武科举较为不受重视。历朝的武举时而被废,时而恢复。而武举出身的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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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605年)开始实行,直至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1300年。科举里的状元、秀才等名次,直到今天还挂在中国人的嘴边。

1、童生

明清的科举制度,凡是习举业的读书人,不管年龄大小,未考取生员(秀才)资格之前,都称为童生或儒童。但需要注明的是,童生并不完全等同于未考上秀才的学子。根据明朝史书记载,只有通过了县试、府试两场考核的学子才能被称作童生,成为童生方有资格参加院试,成绩佼佼者才能成为秀才。

2、秀才

隋朝开始开科取士,最初亦为取秀才。到了唐朝初年,秀才是常科考试的一种。但后来「秀才科」被废,秀才一词一度变成了读书人的泛称。到了宋朝时,凡经过各地府试者,无论及第与否,都可以称为秀才。故此当时有「不第秀才」之称。

3、举人

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唐、宋时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之举人。至明、清时,则称乡试中试的人为举人,亦称为大会状、大春元。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习惯上举人俗称为“老爷”,雅称则为孝廉。

4、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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