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原创文学网>都市言情>大晟长公主>第54章 出手相救

第54章 出手相救 (1 / 3)

应立祥向衙役求救后,立马躲到了衙役身后。

他现在脑子里只有逃命,加上李淑婉、李慕白、李适三人都换了衣裳,脸上收拾得干净,应立祥没有认出他们三人。

紧跟在应立祥身后而来的便是文传明府上家丁。

看见挡在应立祥前面的衙役,这几人没有丝毫胆怯。

其中一个领头人走上前,并向站在应立祥前面的衙役抱拳施了一礼。

“这位差爷,躲在您身后之人便是文府前任管家。

因他私通外人陷害老爷,老爷现要家法处置,请各位差爷高抬贵手。”

李淑婉听完立马道:“笑话,我只听过我大晟的国法、王法能杀人,哪有家法能杀人?”

这领头人看了看李淑婉,虽说李淑婉看起来一身贵气,但和衙役待在一起,这领头人猜想李淑婉应该不过是哪个小门小户里的人。

“这位公子,我何曾说过要杀人?”

领头人反问李淑婉。

应立祥怕领头人说话占了上风,然后将他带走。

他赶紧接着领头人的话,道:

“这位公子,别听文府的人瞎说。

其实今日早上我便被文传明赶出了府,本来文传明要废我一条腿,因我花了重金才买下来一条腿。

我出了府,本想靠着点自己的积蓄置个房产,做点小买卖。

刚才我正在大街上看着街道两旁的门面,突然,文府的人站在我面前,说文传明有请。

我仔细一想,觉得情形不妙,便逃跑至此。

既然我被放了出去,再叫我回去,那肯定不止是一条腿的事了。”

原来如此,李淑婉三人深夜盗取账册,没想到那文传明心狠手辣至此种地步,竟要废了应立祥一条腿。

按《大晟律例》,私人不得滥施刑罚,民宅不得私设公堂。

“听应立祥所说,看来应立祥是不能交给你们了。

你们老爷竟敢随意戕害下人,真正该治罪之人是文传明。”

李慕白直接怒斥文府的几个家丁。

应立祥听见李慕白直接说出了他的名字,他有点吃惊。

他记得刚才他并没有说出自己名字,前面这位贵公子是如何知晓自己姓甚名谁?

他刚准备侧过身、伸出头去看看站在前面的李慕白。

此时文府家丁领头人说话了,吓得应立祥又躲在了衙役身后。

“你算什么东西,以为跟着官差走,就拿自己当官爷了。

即使你是什么富户人家,也配直呼我家老爷名讳,也配对我文府的事指手画脚。”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