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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章 沈万三的狗 (1 / 4)

宴会之后,林夕和林诗诗,也算是正式走在了一起。

杨云问起来他们之后的安排,林诗诗表示,无论林夕走在哪里,她都要跟在左右,因为从此以后,他就是林夕的女人了。

林夕呢,处理完了这边的事情,自然是要回雾城,继续参加家族对自己的选拔大赛了,他表示:“我回雾城,还有些事情要做,所以,我会先去雾城。”

杨云的消息也很灵通,他大概知道,林氏集团,正在针对公子们,进行一场‘选拔大赛’之类的。

目的,规则,他就不清楚了。

但林夕执意回雾城,肯定跟这事儿有关,他也就没有去阻拦什么的,另外,他知道,林夕最近没有家族的帮忙,肯定是有原因的,他也就表示,林诗诗跟林夕去雾城期间,自己不会提供任何的帮助。

也就是说,从离开伤城开始,林夕跟林诗诗,就成了两个普通人,再也不是他杨云的女儿,和未来女婿。

林夕着急去处理雾城的事情,简单的准备后,便和林诗诗,一块踏上了回雾城的火车上。

他们选择上午到达雾城,因为林夕在来的时候,把雾城租的房子给退掉了,所以,他还要重新找。

他这么做,是因为他签下合同后,沈万三作为大股东,掌控着公司的决定权,他表示,这一期的分股,延迟到下一个季度,而这一期的收益,全部拿来投资。

所以,林夕现在,也成了个穷光蛋,房租他都交不起,而他离开伤城的时候,并没有从杨云那边,拿到什么好处,至于杨氏集团青阳区分公司,他也交给了一个他觉得有能力的人。

相当于是净身出户。

两个人唯一的资产,就是身上的几百块零钱。

不过,林夕也没有沮丧,他很有自信,以他的实力,不久后,便可以赚到钱,而眼前这些,都是很小挫折罢了。

“咱们去南区吧,雾城的南区比较偏僻,找一间破旧的屋子先住着,但我向你保证,咱们只住几天,或则,最长一个月,我就会给你换一个大房子。”

林夕笑着讲道。

林诗诗看着林夕,微笑着点点头,对于她来讲,什么破旧的房子没有住过?

她和林夕一样,成长的环境都是贫穷的,这也磨练了两个人的意志。

林诗诗知道,林夕之所以这么讲,是因为害怕自己心里面委屈,她笑着说:“以后,我就跟着你,你去哪里住,我便去哪里住,无论房子好与坏,有了你,才是一个完整温馨的家。”

林夕听到后,心里很暖,他点点头:“走,咱们去租房子。”

之后,林夕愣了下,看到林诗诗的手里面,还有一个黑色的塑料袋,他疑惑的问:“这里面装的是…”“哦,是咱们扔的垃圾,我用一个黑色的袋子套住,否则的话随地乱扔,岂不是太没有素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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