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笨蛋 (1 / 3)

“今后我是没法在公司立足了。”

“为啥?”两人找了个安静点的位置,陆霆深替沈婉依拉开椅子问道。

沈婉依啪的一放餐盘,“为啥?你问我?就今天你搞这么一出,拿你这晃眼的戒指一秀,再加上你那腻死人的话,我估计整个公司的女性同胞都恨不得对我除之而后快。”

陆霆深无辜的眨眨眼,“哎呀反正早晚他们都得知道,”拿起筷子夹了块红烧肉放到沈婉依碗里,“呐,你爱吃的。”

“行吧行吧,走一步算一步,且行且珍惜。”沈婉依夹起肉来尝了尝,“唔好吃!”

“那你就多吃点。”

看着陆霆深把所有的肉都挑给她,心里又泛起一阵难言的感动。眼眶又不自觉红了起来,忙扒了几口米饭想掩饰自己的失态。

陆霆深仿佛没注意沈婉依的反应,只自顾自的一边夹菜一边问道:“诶?话说回来,你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这么爱吃肉啊?一般来说女声不都是很在意身材的嘛?”

没有预料中的咆哮,陆霆深这才抬起头来看向沈婉依,发现她眼眶突然红了,瞬间慌了神,忙起身坐到她身边去。“怎么了?怎么突然不开心了?菜不合胃口,还是还在生我的气?”

沈婉依看着面前温柔的给自己擦眼泪的男人,突然就觉得心里好像有什么慢慢发了芽一样。伸手挡住陆霆深的手,“没事,就是突然想起来,之前在福利院的时候伙食不好,小孩子嘛,就天天想着以后要是能顿顿吃肉就好了。再后来被沈家接走,沈家条件好,小时候想顿顿吃肉的愿望实现了,可是又……”

“可是你现在不是有我吗?”陆霆深伸手摸了摸她的头,“放心吧,有了我,你不但能天天吃肉,也能感受到爱的味道。”

“瞎说什么?”沈婉依破涕为笑,有这个家伙在身边确实不错。

“没瞎说,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我这就记下来,”陆霆深说着真的从西装前口袋里掏出一个本子来,拿笔真的作势要写。

“你干什么?”沈婉依真的目瞪口呆了,他认真的?

陆霆深嫌弃的看了她一眼,“记你的喜好啊,说吧。”

“你来真的?”

“你看我像在开玩笑吗?快点,颜色。”

“那好吧,蓝色。”

“喜欢什么车?”

“我目前嘛,MINI吧。”

“蓝色MINI?”

“我个人还是认为车的话低调点好,黑色就OK。”

“花。”

“什么?”

“喜欢什么花?笨蛋。”

“哦哦,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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