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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李翼的首张专辑 (1 / 3)

李翼没有想到,自从他在都市丽人唱歌之后,店里的生意徒然比以前更火了,尤其是女高中生,一下子多了很多。

看到这种情况,李翼不由感到惊讶,心想,自己还没成名就已经有这么多人捧场了,要是成名了,都市丽人还不得跟着大火特火。前世就有体育明星创立个人品牌,比如林丹卖内裤。自然娱乐圈的明星则更多了,纷纷搞起副业,自己这不过是相仿而已!

于是乎,李翼开始在办公室里更加卖力的搞起“创作”来。

一张专辑一般有10首歌,李翼之前唱了三首歌,《演员》、《丁香花》以及《北京东路的日子》,那么,还需要写七首歌。

李翼综合考虑了一番,决定将这七首歌放进自己的专辑当中:《青花瓷》、《千里之外》、《北京北京》、《童话》、《时间都去哪了》、《春风十里》、《我曾》。

一个多小时过后,李翼看着自己所写的这些歌,不禁胸有成竹,要是专辑还达不到白金唱片的程度,自己干脆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写完这些歌,李翼便想到要把这些歌曲的版权先注册了,至于如何去注册版权,李翼也是略有了解的。

1992年12月17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这是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而总部就设在北京!

李翼连同之前写的《演员》、《丁香花》和《北京东路的日子》一起带上,随后便前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总部注册歌曲版权。

事实上,他还有其他一些手段用来保护自己的作品不受他人侵犯,比如把作品底稿用特快邮递或者传真给自己或者亲朋好友邮寄一份,邮递收到后不要开封。这种方法尽管比较原始,但是很实用,既经济又方便,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特快邮递和传真件是可以做为法律证据的。当有人剽窃或者盗窃您的作品时,您就可以拿着这份邮寄到法院当做证明了。当然了,切忌邮递不要开封,否则就失去时间效力了。

注册好版权之后,李翼拿出手机,给孙睿打了一个电话。

“孙监制,歌我已经全部写好了。你看,什么时候可以到录音棚录歌?”李翼很忙,时间很紧,几乎是争分夺秒,因此,他希望能够早一点将唱片录好。

“这么快!?”孙睿诧异。

李翼解释道:“都是之前已经写好的,直接拿来用。”

“哦,原来如此。那行吧,明天就来环球唱片的录音棚开始录歌。”

“好。”

李翼跟孙睿约好之后,想了想,决定先把《北京东路的日子》录好。因此一回到都市丽人,李翼便对刘菲菲说道:“菲菲姐,你通知一下上次在店里留下联系方式的那几个高三女生,通知她们后天准备去录音棚录歌,正好后天是星期六,她们放假。明天我则先把编曲制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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