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乙等国籍 (1 / 4)

翌日,马六甲市宣布成立,四十八条政策条款随之颁布。

在经过一场教乱后,新设的马六甲城,人口已经锐减到五万余人。

就连收尸都收了好几天,真难想象在这样一个还算繁华的地方,两拨人居然会为了各自的“神”而如此英勇无畏。

他们仿佛将一切的仇恨和不满,都撒在了异教徒上,直到华夏军进入城中平乱,他们才从血拼中回过神来。

在华夏军收拢战利品的这些天,印度商人、阿拉伯商贾、缅甸商人和汉人商人,都在尝试着打探消息,都渴望同华夏国的官员接触。

结果干部一直没有露面,对外一直没有任何政策性的表态。

这让这些商贾非常的焦虑,他们一边联络讨好胡碇等汉人商贾,一边又在考虑要不要退一步。

直到这四十八条款颁布后,这些人才集体松了口气,然后又陷入深深的郁闷中。

松一口气是因为,其他繁杂的税都被取缔,商税也被降低,并且新设的市政府承认登记的私有财产,还承诺会尽早恢复商贸。

这些条款都表明,东秦人来到满剌加,将会让这个地方更加的繁华,让他们这些商贾可以享受更多的利益。

郁闷的是,他们感受到深深的不平等,这些条款被颁布后,汉人将住在汉人区。

他们这些商贾都无法住在里头,在东秦的法律上,他们这些商贾,甚至比不上一个汉人平民。

各项权力保障上,汉人也明显高人一等,他们所要缴纳的赋税还更低!

尤其是婚姻条款,更是让这些商贾无语,他们都只配拥有一个妻子,假如已经娶了多个妻子,就必须给政府缴纳一笔钱。还有孩子,他们生多了孩子,同样需要缴更多的税。

这是赤裸裸的歧视条款,字里行间无不再说,汉民在这片土地上,生来就比其他人要高人一等,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

商人们不在乎其他条款,唯独在乎缴税这个条款,他们要比汉民多交差不多五个点的税,加上汉民又有各类专营的特权,就使得他们这些商贾,将在竞争中,处于下风。

不过他们郁闷没多久,注意力就被归化条款给吸引,按照归化条款,只要他们投资建设城市,就能获得荣誉市民的头衔。

取得这个头衔的三年内,只要继续热衷公益事业,自己、或者名下直系子女又表现良好,学会汉话、能通过汉话水平考试,愿意拥抱华夏文明,那么就可以更进一步,取得乙等国籍的身份,有了这个身份,就相当于当事人拥有同汉民一样的赋税标准。

继续保持这个头衔,若是为华夏国做出重大贡献,那么就能正式入籍,成为真正的汉民!

对于这些条款,这群商贾只看到赋税标准这一条,他们稍微计较一下,就能知道乙等国籍的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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